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姿色并称而姿犹在色前,难道一个女人的风姿比美色重要?
清代李渔在《闲情偶寄》里指出:女人无风致机趣则如绢作美女,纵然色彩艳丽也不动人,有媚态方为勾魂摄魄的尤物。李笠翁是选姬买妾、作养脂粉的专家,他这段话可否视为男人更注重女人的姿仪而非美色?其实不然,通篇下来,结论是风姿绰约的‘美女’胜过死板无趣的‘美女’,他老人家可没说仪态万千的丑妇胜过木头美人呀。
再者,身为男人,潜意识里不可能客观对待美人与丑妇:西施蹙眉可爱,东施效颦可憎,笠翁辩称前者天然而后者矫揉造作,殊不知同一动作的区别在于色相带来的视觉效果。色相迷人,风姿媚态才能增添光彩;没有美色加持,姿态就会带来反效果,被讥为搔首弄姿——只能锦上添花,不能雪中送炭。
两者兼得当然最好,如果只能择一,恐怕大多数女人会选后者,因为有色无姿或许被目为木头美人,有姿无色则是丑人多八怪了。何况姿仪可后天培养,美色惟有天赐,非化妆或整容所能补救。
姿与色的地位不平等,不像名与利,名利双收固然是许多人的理想, 但也有人只求清名,有的人则实利足矣;两者又相得益彰,以名谋利,以利换名,皆可行也。姿与色的关系好比皮与毛——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。皮是毛的基础,色是姿的根本,毛不可无皮,姿不能失色,反之,不然。
既然如此,那为什么老祖宗置姿前于色?我以为这是男人的通病:眼中只有美女,这句话只是说给美女听的:仪态不修未免可惜了丽质天生;风姿艳色,更为赏心悦目。如果真的姿重于色,那美人色衰之后姿仪还在,又何须有“朱颜辞镜花辞树”之叹?
至于色相普通的女人,切勿误会努力培养风情便可与美女竞争,龟兔赛跑只是政治正确的寓言故事。啊,看来我说错了,哪有女人会自认是先天不足的乌龟?这是女人的通病:照镜子时总觉得自己长得还不错,只是输在木讷无女人味所以吸引不到合意的追求者,因此她们认同姿在色前,哈哈。
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中国报副刊诸家版